律政司申禁網上煽暴言論准延臨時禁令 法官認為有逼切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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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律政司上月底獲頒臨時禁制令,以阻任何人於網上平台發佈煽動暴力的言論,案件今(15日)再提訊時,香港互聯網協會有限公司加入訴訟,質疑有關禁制令侵犯言論自由,要求法庭撤銷禁令。法官經考慮後,認為有逼切需要延長禁令,但同意稍為修改禁令字眼。

律政司一方今申請延長有關禁制令,並指禁制令有實質成效,因為Telegram上的新版「老豆搵仔」起底群組都已遭Telegram剷除,網上的暴力言論亦有減少。另一方面,律政司指現時網上仍有不少煽動暴力言論,包括11月11日有人於網上提及要焚燒又一城商場的聖誕樹,翌日便有人付諸實行,以及日前有人於網上聲稱若然法庭拒絕向中大學生會會長批出阻止警方進入校園的禁令,便會焚燒法院,而當晚沙田裁判法院確實遭人焚燒,因此禁制令仍有延長的必要。

律政司一方又指,禁制令生效後,有1名人士涉於連登討論區轉發涉及煽動暴力的言論,而被警方以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拘捕,但據了解涉案人士未被正式落案控告。

香港互聯網協會有限公司一方則質疑,禁制令的字眼不夠準確,容易令人誤墮法網,當中「促進」一詞更是未能清晰定義,若然有人於網上平台討論涉及暴力的言論,或會被視為「促進」暴力行為。協會一方又指,重點是法庭決定是否批出禁制令的時候,應考慮禁制令對言論自由的侵犯是否屬最低程度,以及是否已沒有其他替代方法。

協會一方指,近年來警方一直都有針對網上煽動暴力的言論執法,反映現有刑事法例已足夠處理相關行為,警方亦一直有能力追蹤涉案人士,禁制令是多此一舉,更會造成寒蟬效應,因此要求法庭撤銷有關禁制令。

法官聽罷陳詞後裁決指,現時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並不能為他們爭取民主,所謂示威者再不能以示威者來形容,而是罪犯,法官批評示威者的極端暴力行為是無助追求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生活質素,在香港這個文明社會中,所有人的基本權利都需互相尊重,這些權利並不能靠焚燒路障及投擲汽油彈和磚頭來維持。法官又批評真正的「寒蟬」應該是指有示威者會對持相反意見的人使用暴力。

法官又指網上平台有人教授自製汽油彈的方法,隨後就真的有示威者向旺角警署投擲自製汽油彈,亦有人響應網上號召,對警署及與大陸有聯繫的店舖作出大肆破壞,因此律政司司長希望透過禁制令,阻止藏身於幕後的人。雖然已有形事法例規管網上煽動暴力言論,但禁制令規管的範圍較廣泛,現時網上平台及傳媒的確實有放大煽動暴力言論的效果,因此法官認為有逼切需要表明此等行為不獲香港社會接納。

法官又指法庭有責任透過禁制令教育公眾網上言論的後果,法官又不認同禁制令使市民自我審查是一件壞事,因為自由本來就需要平衡,即使是網上言論亦會帶來現實生活一樣的後果,因此認為市民行使言論自由時需要自我審查並非嚴苛的負擔。

法官因此決定延長有關禁制令,但考慮到協會一方的關注,故稍為修改禁制令字眼,指明需故意煽動或協助他人於網上平台發佈煽惑暴力的言論,才算觸犯禁制令。

立法會議員兼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於聆訊後指,關注政府以禁制令形式,繞過現有刑事法例規管暴力言論,會有白色恐怖之嫌,他會與法律團隊研究下一步行動。

記者:楊詠渝